借款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105执恢39号

曹艳、夏立国: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曹艳与被执行人夏立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曹艳依据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2017)吉0105民初1350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2021年1月14日房屋居住人孙磊(****年*月**日生)代夏立国偿还欠款人民币32万元整,现申请执行人曹艳申请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双方再无其他权利义务关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2021)吉0105执恢3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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