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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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令哈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 法院 | 德令哈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将被申请人***在德令哈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的位于德令哈市民兴村三社房屋六间的不动产房屋手续予以冻结(期限为自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一年)。 案件申请费132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2-08 |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