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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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纠纷 |
法院 |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拆旧复垦补偿款人民币348201.60元给原告***、***、***、***、***、***、***;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拆旧复垦补偿款人民币278561.28元给原告***、***、***、***、***; 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178.86元,保全费3528.66元,合计13707.52元(此款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178.86元,由被告***、***、***、***、***、***负担13528.66元。 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1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