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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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应给付原告***货款2.3万元,并偿付以2.3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自2018年5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8元、其他诉讼费(公告费)600元,合计1008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24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