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奖券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彩票、奖券纠纷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20545元及利息(以20545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16元、公告费520元,合计836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13
发布日期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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