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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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111执恢1656号 申请执行人:鲍勇明 被执行人:巴爱平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鲍勇明与被执行人巴爱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履行案款203925元,缴纳受理费2787.5元、执行费2787.5元,余款及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申请人自愿放弃,本案到此已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