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确认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贵州百事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享有车牌号为×××的汽车起重机(车辆识别代号为L5E5H3D30BA034091、发动机号为1611D122439)的所有权。 公告费910元,由贵州百事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负担260元(已交纳),由***负担65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案件受理费838元,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