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确认纠纷
法院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贵州百事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享有车牌号为×××的汽车起重机(车辆识别代号为L5E5H3D30BA034091、发动机号为1611D122439)的所有权。

公告费910元,由贵州百事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负担260元(已交纳),由***负担65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案件受理费838元,由***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20
发布日期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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