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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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2020)苏0509民初2453号民事调解书主文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本案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提出异议。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