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红太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海南天聚太阳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海南天聚太阳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湖南红太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设备款4411000元及违约金441100元,以上共计4852100元。 二、驳回原告湖南红太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原一审、二审受理费各100454元,合计200908元,由原告湖南红太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承担99414.15元,被告海南天聚太阳能有限公司101493.8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