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中天城投集团贵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新仁贵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2019)黔0103民初9571号民事判决第一项; 二、撤销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2019)黔0103民初9571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经济损失16500元; 四、驳回***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438元,由***负担1226元,由***负担21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438元,由***负担1226元,由***负担21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8-07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