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新疆信达银通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注销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信达·雅山新天地C2高层项目C31号楼2单元402室房屋(预售合同号:2016预0084364)的备案手续;

二、注销位于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信达·雅山新天地C2高层项目C31号楼2单元402室房屋(预售合同号:2016预0084364)的预告登记手续;

三、被执行人阿布都热合曼·艾山负担本案执行费500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1-27
发布日期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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