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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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在2020年1月1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于2020年6月30日解除; 二、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向原告***、***退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100000元; 三、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计人民币602000元; 四、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向原告***、***支付评估费计人民币1204元;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91元、保全费4096.02元(原告均已预交),由原告***、***分别承担受理费75元、保全费60元,由被告***承担受理费5416元、保全费4036.02元。本案已产生的公告费及判决后可能产生的后续公告送达费用,由原告预交,原告可在申请执行时一并凭单主张,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5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