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清河东路石岗东路村段美心翡翠明庭3座1梯502房的售房款中的2144908.65元各享有二分之一的份额;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27440元,由原告***负担4627元,被告***、***负担2281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7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