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刑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刑
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2014)杭拱刑初字第00394号刑事判决书财产刑部分的执行。

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有隐匿、转移等情形的,应当追缴,再次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12-16
发布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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