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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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将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号房屋腾空交还原告***、***、***; 案件受理费1940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