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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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县金鑫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红云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温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新疆红云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宿县金鑫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新疆温宿县金鑫油脂有限公司脱绒车间投资合同》。 二、被告温宿县金鑫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新疆红云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一个榨季净利润188815.78元。 三、驳回原告新疆红云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诉讼费23368元,由原告新疆红云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1684元,由被告温宿县金鑫油脂有限责任公司11684元。鉴定费24000元,由原告新疆红云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2000元,由被告温宿县金鑫油脂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2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12-19 |
发布日期 | 2021-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