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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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松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有限合伙纠纷
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新余松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8508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新余松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27
发布日期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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