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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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乡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豫0721执恢31号 姜帅、姜双岭: 姜帅与姜双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12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000元,姜帅放弃剩余部分的执行。至此,姜帅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7民终1941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