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应返还原告***18628元,并赔偿原告***逾期还款利息损失(以18628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29日起至被告***实际返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6元,减半收取计133元,由被告***负担,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交纳本院。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2-01
发布日期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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