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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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告***、***、张家港齐敬机械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50万元的冻结或相应价值财产的查封、扣押。 二、解除对担保人***、韩伟为本案保全提供担保的张家港市杨舍镇公园新村25幢501室房屋[产权证号:张房权证杨字第**、张国用(2005)第011065号]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