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人民币52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院对银行存款的初始冻结期限为一年,续冻期限为一年;动产的初始查封期限为两年,续封期限为两年;不动产的初始查封期限为三年,续封期限为三年。如保全期限临近届满,案件仍未审结或在上诉过程中的,申请人应在保全措施期限届满七日前书面提出续保申请。否则,保全期限届满后,保全措施将自动解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2-19
发布日期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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