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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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282执恢119号 岑丽珍、龚国忠: 申请执行人岑丽珍与被执行人龚国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浙0282民初2593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岑丽珍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执行到50000元,本院以(2021)浙0282执恢119号恢复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1.本院(2021)浙0282执恢119号案件执行完毕; 2.案号为(2017)浙0282执2627号的原初执案件尚未执行完毕,被执行人仍应继续履行,申请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可以继续向本院提供。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人:黄开杰电话:0574-6391××××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