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282执恢119号

岑丽珍、龚国忠:

申请执行人岑丽珍与被执行人龚国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浙0282民初2593号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岑丽珍在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现执行到50000元,本院以(2021)浙0282执恢119号恢复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1.本院(2021)浙0282执恢119号案件执行完毕;

2.案号为(2017)浙0282执2627号的原初执案件尚未执行完毕,被执行人仍应继续履行,申请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可以继续向本院提供。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承办人:黄开杰电话:0574-6391××××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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