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州市宏榕房屋征收工程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管理纠纷 |
| 法院 | 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被告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2018年11月对原告***所有的坐落于福州市××单元房屋进行拆除的行为违法。 案件受理费用50元,由被告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7-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