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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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中资州大道支行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资中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资中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1025执1号 管光华、蒋志波、田英: 关于申请执行人管光华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蒋志波、田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于2020年1月5日向被执行人蒋志波、田英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收到本案执行通知书后立即履行我院(2020)川1025民初117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即支付申请执行人管光华违约金30000元,承担本案执行费350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依法冻结并扣划了被执行人田英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中资州大道支行账户的存款30350元,申请执行人管光华已领取30000元,并由被执行人田英承担了执行费350元。为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