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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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沧州建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
法院 |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0)冀0902民初594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二、撤销沧州市新华区人民法院(2020)冀0902民初594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一审案件受理费2513.52元,由被上诉人***承担1000元,由上诉人沧州建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1513.52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上诉人沧州建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各承担6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