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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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间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河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间支行马秋来名下账号分别为13×××47和13×××82内的存款240000元。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