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民事
法院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立即查封被申请人***名下车牌号为冀D×××××号小型轿车车辆登记手续。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29
发布日期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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