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鑫源玻璃有限公司
扬州绿茵广场置业有限公司
江苏安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扬州天饰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扬州鑫源玻璃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90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5500元,由原告扬州鑫源玻璃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4900元,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5-29
发布日期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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