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扬州市池峰结构配套有限公司
扬州苏中兴企业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天元钢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扬州市池峰结构配套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99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6990元,由原告承担(此款已由原告预交15995元,原告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付本院1099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21990元,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5
发布日期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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