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扬州市池峰结构配套有限公司 扬州苏中兴企业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天元钢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扬州市池峰结构配套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99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6990元,由原告承担(此款已由原告预交15995元,原告应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付本院1099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21990元,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5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