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案件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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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陕0602执保22号程某某:申请执行人程某某申请执行保全被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陕0602执保22号程某某:申请执行人程某某申请执行保全被保全人杜昀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602民初935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程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被保全人杜昀飞名下164100元财产,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通过网络总对总查询查明被保全人杜昀飞在金融机构有存款,本院予以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类案件若干问题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602执保22号财产保全案件部分保全,于2021年2月18日结案。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