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坪县支行
重庆延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镇坪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重庆延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XX合同项目经理部未结工程款51570元,予以扣留(扣留期限为一年)。

本案案件申请费536.00元,由申请人***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1-14
发布日期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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