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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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宁0104执474号 郭涛: 郭涛申请执行杨伟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民初764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1月14日立案执行。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郭涛申请执行杨伟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民初7643号民事判决书的支付义务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