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向原告***支付装修款70000元及利息损失(以70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8月3日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100元,由原告***负担502元(已缴纳),被告***负担1598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30
发布日期 202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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