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碍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磐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海特土地房地产估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凯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排除妨碍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2018)渝0114民初7855号民事判决; 二、重庆磐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因漏水造成的装修损失25721.20元; 三、重庆磐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租金损失10800元,评估费60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43元,由重庆磐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11元,***、***负担13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63元,由重庆磐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6 |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