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25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申请人可申请延长期限,续行期限不超过前述规定的期限。)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03
发布日期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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