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惠州大亚湾华冠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告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名下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号为44×××71的银行存款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告深圳地质建设工程公司名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号为77×××79的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28
发布日期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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