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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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与***、***、成都我爱我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徐州金丝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签订的《京东商城及股权转让协议》; 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返还转让价款113,000元; 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支付违约金10,000元,支付律师费5,000元;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5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7-22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