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宇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松潘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申请人四川省宇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景尚云天楼盘商铺(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新区)商铺房号为:3-1-8。在不动产查封期限内,被申请人四川省宇虹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得进行转让、过户或者设定抵押等相关业务;

二、查封期限为壹年;

三、查封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案件申请费117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0-12-06
发布日期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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