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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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华正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依法确认原告(反诉被告)***与被告(反诉原告)***签订的《店铺联营合作分管经营协议》于2019年4月30日解除;

二、被告(反诉原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赔偿租金损失17,300.25元、电费48.1元;

三、被告(反诉原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赔偿保证金损失6,100元;

四、被告(反诉原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赔偿装修费用损失39,220.67元;

五、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其他诉讼请求;

六、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全部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58元,反诉案件受理费100元,合计1,658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5
发布日期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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