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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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三河市华润印刷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三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登记在担保人程勇名下位于三河市燕郊开发区的房屋[证号:三河市房权证燕字第××号]予以查封; 二、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48万元的财产予以保全。 案件受理费2920元,已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