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福纳电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续行冻结被告深圳市瑞福纳电子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账号为78×××71的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 以上财产在冻结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支付或作其它形式的处分。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上述冻结财产,如需续冻结,申请人应在期限届满前的15天前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责任自负。 |
| 裁判日期 | 2019-8-13 |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