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福纳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续行冻结被告深圳市瑞福纳电子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账号为78×××71的银行账户,冻结期限为一年。

以上财产在冻结期间,未经本院许可,不得支付或作其它形式的处分。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上述冻结财产,如需续冻结,申请人应在期限届满前的15天前向本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责任自负。

裁判日期 2019-8-13
发布日期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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