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全景视觉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济南海峡美容整形医院有限公司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易保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工业出版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济南海峡美容整形医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涉案编号为qj-0681的图片; 二、被告济南海峡美容整形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600元; 三、驳回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济南海峡美容整形医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日期 | 2019-1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