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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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哈尔滨毅腾房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给付***购房款1370000元; 二、***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给付欠付款项期间的利息(以137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2%,自2013年4月1日起计算至给付之日止); 三、***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给付***保险费48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702元(***已预付),保全申请费5000元(***已预付),共计18702元,由***、***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6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