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上海洛伊克巴德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贝颖化妆品有限公司 海安如意树中草药种植专业合作社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股权转让款10万元; 二、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自2018年8月8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以及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损失。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计1,15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付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