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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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法院 | 温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新2922执保140号 冉国荣、温斌: 申请人冉国荣与被申请人温斌诉前保全执行一案,承办人受理本案后,依据2020新29**财保79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11月10日向温宿县工商银行送达查询存款通知书,经查询,被申请人温斌在温宿县工商银行未开设账户,本院依法将该执行保全情况告知申请人冉国荣的委托代理人蒲健,申请人对该执行保全情况表示认可。故本案即依法按照无标的物可供保全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温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