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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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温宿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温宿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新2922执保443号 车军、廉德龙: 申请人车军与被申请人廉德龙诉讼保全执行一案,承办人受理本案后,依据(2020)新2922民初1787号民事裁定书于2020年12月9日依法使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经查询、冻结,被申请人廉德龙在南召县邮政银行开设有账户,查询时存款为4386.79元,现本院依法实际冻结了其银行存款4386元,并依法向被申请人送达该民事裁定书,依法告知双方冻结情况。本案申请执行保全的标的部分予以保全。 特此通知。 温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