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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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琼海鹏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安合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09-21 |
| 发布日期 | 2021-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