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连带赔偿315.2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399.7元,由原告***负担396.55元(已预交573元),被告***、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连带负担3.15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直接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22
发布日期 202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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