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依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借款本金22000元,并支付截止2018年12月17日前发生的利息3942.4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违约金(以22000元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自2019年12月18日起计算至还款之日止);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2.50元,由***负担224.28元,由***负担98.2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双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7
发布日期 202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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