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蜂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博睿环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蜂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北京博睿环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支付佣金332150元; 二、被告北京蜂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北京博睿环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损失(以33215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19年10月28日开始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北京博睿环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82元,由被告北京蜂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北京蜂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北京博睿环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已交纳,被告北京蜂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博睿环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30 |
| 发布日期 | 2021-03-08 |